考 選部上午向考試院會報告「精進公務人員考試體能測驗」方案,認為現行鐵路特考、警察、調查、國安情報人員以及移民、海巡等考試的體能測驗,多半測驗 1200公尺到1600公尺跑步、仰臥起坐及拉單槓等,缺乏「敏捷力」、「爆發力」,建議全面納入國外引進的PACER(漸速有氧耐力跑)專業體適能測 驗,男女測驗項目齊一,並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辦理。

除了PACER以外,建議方案也提出,在上述各項考試加測折返跑、立定跳遠、靜態平衡 等項目。依照現行規定,將體能測驗列為項目的國家考試,未達及格標準者不予錄取,或無法參加第三試。為了減少應考人在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通過合格門檻, 新的方案擬讓應考人在考試前,先取得體能合格證明。至於這項方案的發想,是由於部分考試委員認為,體能測驗通過比例太高,希望增加鑑別度;最終能否實施, 仍須各機關研議,並待修正各考試規則。

PACER測驗是在相距20公尺的二平行線漸速來回跑,開始1 分鐘的速度為8.0km/h,每一跑步階段為1分鐘,每分鐘增加速度0.5km/h。測驗時並加入輕快的音樂,當累積兩次無法跟上速度便判定測驗結束。

原文轉自:蘋果日報 / 王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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