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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一次年終勝過年輕人年薪立委提案與GDP連動

原文轉自: NOWnews/曹逸雯】更新日期2013.12.18下午5:26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陸續公布,績效好的可以領到4.6個月,加上原本平均薪資就高,在近幾年景氣不佳時,每每為人詬病,立委批評,不少國營事業都虧損,竟然還可以領高額的年終獎金,而國營事業領一次年終獎金的金額,更遠遠超過很多年輕人一年的年薪,社會觀感很不好,提案應該與經濟成長率(GDP成長率)連動,如果未達標,就集體懲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8)日邀請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報告「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發放要點之訂定及修正之經過」,以及財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就「所屬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予以法制化,以符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並達成公平正義之目標」作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由於近年景氣不佳,國營事業員工高額的年終獎金每每引發爭議,尤其有些國營事業實際虧損,但都因政策因素考量,仍可以有令人稱羨的年終獎金,民進黨立委薛凌就指出,國營事業員工可以領到2.84.6個月的年終獎金,平均每一個人可以領到11萬至36萬元不等,連虧損的中油、台電、台鐵都有,但現在很多年輕人一個月的薪水只有22K,還不到3萬元,國營事業員工領一次年終獎金,就比很多年輕人的年薪還高,社會觀感會如何?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也指出,國營事業的自我感覺和國人常常是背離的,現在經濟不好,但國營事業卻還可以領到4.6個月的年終獎金,應該要將「經路成長率」納入計算年終獎金的參數,一起連動,如果達不到目標,國營事業員工的年終獎金也應該連動予以懲罰。與會的官員都強調,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都是依規定辦理的,必須要有盈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且以1.2個月為基準,超過的部分才再往上加,最高可加到1.2個月,如果評選為特優,可以再多加0.2個月,如果加上2個月的考核獎金,最高可以領到4.6個月。

 

根據目前已經公布的資料,財政部所屬的國營事業都表現優異,包括台銀、土銀、輸銀、台灣菸酒公司的年終獎金都有4.6個月,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金控的部分今年表現都很好,台灣菸酒公司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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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儒 (06)211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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