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天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普考增額錄取名額不受50%的限制,預估每年可增加約500個名額,修法後立即適用,今年普考的考生就能受惠。

考試院今天舉行院會,正式通過放寬普考增額錄取(類似升學考試的備取)的限制,不受不超過正額錄取名額50%的限制。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修法後可望解決自民國39年舉辦高普考試後,每年重複錄取造成約500個普考職缺無人可用的嚴重問題。

考選部高普考試司長黃慶章表示,增額錄取主要是為了填補考生當兵、受訓未過等狀況,一有缺額就由「候用名冊」找人遞補。然而,由於高考、普考重榜率過高,常常幾個月內就用光「候用名冊」上的名單。

黃慶章以99年普考財稅行政類科為例,89名錄取者,有72名與高考重榜。地方用人機關也相當不滿,桃園縣6個財稅行政缺,只到了1個,根本不符所需。

黃慶章說,近年高普考錄取率很低,因此在正取邊緣的人,程度其實都不錯,只是考試少了幾分。但公務機關仍是「寧缺勿濫」,因此規定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筆試科目有任何1科為0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仍不予錄取。

根據考選部統計資料,97年高普考重複錄取581人、98年463人、99年458人,其中又以行政類科中的財稅行政、會計、社會行政、人事行政、一般行政,以及技術類科中的土木工程、資訊處理、水利工程、交通技術等,重榜最為嚴重,未來增額錄取上榜的機會也最大。100年普考仍在閱卷期間,預定9月23 日放榜。
 

【原文轉自:中央社 / 陳至中、陳亦偉】 日期: 20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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