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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考試每年不定期招考,類別與職缺眾多,由於工作薪資福利皆優於民間企業,一直是熱門的就業考試之一,一般說的公營招考,多是指經濟部辦理的國營事業考試,即台電、中油、自來水、台糖。
國營事業國營福利
國營事業薪水及福利制度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工作環境單純穩定,近年來每年所領年終獎金約4個月,且還有結婚、生育及子女就學補助、優渥的退休金,以及提供在職進修機會等諸多福利,成為人人嚮往的工作!
國營事業與泛國營事業薪水待遇
1.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台電、中油、台糖)及環境資源部(自來水)待遇
級別/單位 |
薪水待遇 |
職員級 | 各機構(台電、中油、台糖、台水)起薪約為新臺 幣 36,000 至 39,000 元間。 |
台電僱用人員 | 1.養成班訓練:月支給生活津貼 24,000 元。 2.工作訓練:月支 27,988 元。(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 2.正式僱用:月支 31,487 元。(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 |
中油僱用人員 | 1.訓練期間:月支 24,451 元。(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 2.正式僱用:月支 27,944 元。(支給評價5等1級薪給) |
台水評價人員 | 1.職前訓練:月支 24,000 元。(生活津貼) 2.實務訓練:月支 26,820 元。(以四工等一級支薪) 3.試用期滿:月支 27,840 元。(以四工等二級支薪) 4.工作滿一年:月支 30,890 元。(以五工等一級支薪) 5.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2年列甲等或3年中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 34,970 元。 |
台糖工員 | 試用期滿:月支 26,896 元。(以評價5等1級支薪) |
2.中華郵政公司待遇
項目 | 薪水待遇 |
營運職 | 月薪 45,210 元。(第41級薪級起薪) |
專業職(一) | 月薪 35,835 元。(第51級薪級起薪) |
專業職(二)內勤 | 月薪 31,580 元。(第55級薪級起薪) |
專業職(二)外勤 | 月薪 31,580元。 (第55級薪級起薪,另依實際擔任工作之性質及天數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郵遞業務類科目前每日約 203 元,全月約 6,080 元,運輸業務類科目前每日約 262 元,全月約 7,848 元。 |
3.中華電信公司待遇
項目 | 工務類 | 業務類 |
營運職(四)第一類專員 | 月薪新臺幣 39,125 元 | 月薪新臺幣 37,125 元 |
營運職(四)第二類專員 | 月薪新臺幣 37,125 元 | - |
4.臺灣菸酒公司待遇
項目 | 薪水待遇 |
儲備主管 | 1.在未核派主管職務前(含實習期間),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7職等本薪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6萬3千餘元)進用。 2.第二年(係指已取得1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7職等本薪2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6萬5仟餘元)。 |
從業職業 第3職等人員 |
1.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8仟餘元)。 2.第二年(係指已取得1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9仟餘元)。 |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 | 1.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該公司第1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2仟餘元)。 2.第二年(係指已取得1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比照該公司第1職等本薪5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4仟餘元)。 |
子女教育補助費標準
區分 | 支給數額 | |
大學 | 公立 | 13,600 |
公立 | 35,800 | |
夜間學制 |
14,300 | |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 公立 | 10,000 |
私立 | 28,000 | |
夜間部 | 14,300 | |
五專前三年 | 公立 | 7,700 |
私立 | 20,800 | |
高中 | 公立 | 3,800 |
私立 | 13,500 | |
高職 | 公立 | 3,200 |
私立 | 18,900 | |
實用技能班 | 1,500 | |
國中 | 公、私立 | 500 |
國小 | 公、私立 | 500 |
國營事業福利與休假制度
項目 | 給予休假、福利 |
年假 | 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 |
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 | |
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 | |
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 | |
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 | |
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 |
事假 | 1.僱用人員事假期間不給薪資,派用人員事假超過14日者,按日扣薪。 2.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日者,以特別休假抵充。 |
家庭照顧假 | 全年以7日為限,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
病假 | 1.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90日。 2.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3.未住院病假與住院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公傷病假 | 因公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其期間在二年以內,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
生理假 | 各機構女性員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
婚假 | 8日(例假日及放假日可扣除) |
產檢假 | 5日 |
陪產假 | 5日 |
產假 |
1.各機構女性員工分娩前後,給予產假8星期。 |
喪葬 | 1.因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或配偶喪亡,得請喪假14日。 2.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及子女喪亡,得請喪假10日。 3.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喪亡,得請喪假7日。 4.曾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得請喪假3日。 |
子女教育補助 | 國中小→國小:650元/國中:1,600元/高中(職):4,400元/大學(含五專及研究所):10,500元。 註: 1.以台電員工福利為例,不論公私立學校教育獎助補助相同。 2.資料來源:台電工會資料下載。 |
退休 | 退休金總額計算方式=A×B+C×D |
A:退休前三個月期的月平均工資(退休前3個月工資總額 / 3)。 B:73.7.31以前之年資基數(工作年資前15年,每滿一年給2個基數;工作年資第16年起,在73年7月31日以前,每滿一年給0.5個基數,最高給予35個基數;在73年8月1日勞基法實施以後,每滿一年給1個基數,合計最高給45個基數)。 C:退休前六個月期之月平均工資(退休前6個月工資總額 / 退休前6個月總日數* 30)。 D:73.8.1以後的年資基數。 (請參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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